近日,中共广安市委、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意见》”)。全文共分六部分,包括:总体要求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体制、健全属地管理体制、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、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、强化保障措施。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要坚持以防为主、防抗救相结合,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,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,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;要加强部门协调、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,完善军队、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,健全工作规程,并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;要坚持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为主,坚持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,落实责任、完善体系、整合资源、形成合力,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现代化水平;要坚持政府主导,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全方位参与应急救援、恢复重建等工作,强化市场机制风险防范,扩大保险覆盖面,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。同时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主要措施。
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,为全面提升广安市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,为推动新时代广安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。(广安市民政局)